原标题:1天内 我省宣判2起危害食品安全案
AB粉生产“毒豆芽” 病死猪肉制成“牛肉干”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9月11日,两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分别在广元市、广安市开庭并宣判。对此,省法院相关人士表示,全省法院将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推进依法治省。
目前,省法院正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集中宣传活动。记者获悉,下周该院将通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各市(州)中院将结合自身审判实际,选择典型案例公开庭审,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利用微博、微信、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同时就如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安全生产犯罪,听取律师、法律工作者、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代表等人士的意见。
坑人“毒豆芽”竟用含植物生长激素的AB粉催长
广元市利州区一个体户每天销售300余斤“毒豆芽”进餐馆
本报讯(何伟 记者 刘春华)餐桌上的豆芽看上去又粗又嫩,吃起来挺脆,可竟是AB粉催长的“毒豆芽”!9月11日上午,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个体户付丕军被广元市利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上半年以来,付丕军租用利州区万源村三组李某某家的地下室,从事豆芽生产、销售。为达到豆芽去根、粗壮、口感好、生产周期短的目的,付丕军以其胞兄付丕某的名义,从贵阳市乌当区某生产调剂厂处购买大量AB粉用于浸泡制发豆芽。然后将这些豆芽大量销往广元主城区的餐馆,每天卖掉300多斤。
2013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及食品监管部门在其生产豆芽作坊现场查获AB粉50包、豆芽909.8公斤,当场被扣押。所扣押的豆芽经检测,含植物生长激素的AB粉(6-苄基腺嘌呤及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属于兴奋剂类药品的中间体。
2011年,卫生部明确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于2011年公告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对话
付丕军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AB粉对人有害,我不吃这些豆芽”
记者:你知不知道AB粉发的豆芽有毒?
付丕军:我听说生产豆芽不能加AB粉,加了会伤害人身体。因为怕检查,所以我生产的豆芽没有在市场上销售,而是自己联系广元的凉面馆或餐厅,然后送货上门。
记者:你自己吃这些豆芽吗?
付丕军:我听说AB粉是兴奋剂类药品,长期摄入会对人的中枢神经造成伤害,所以我不吃这些豆芽。
记者:你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吗?
付丕军:现在很后悔,不该干这些危害大家身体健康的事情。对不起大家,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今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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