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发生在2月28日。当天,市民向大学路派出所提供一条线索,有人改装ofo共享单车并据为己有。根据线索,大学路派出所的民警在174医院附近见到了两辆ofo共享单车,其中一辆已经彻底被喷为蓝色,另一辆则是黄里透着蓝——车身被反复喷涂油漆。

据悉,涉案女子庄某在之前有使用ofo共享单车的记录。在记住使用过的车子密码后,她就将车子进行改装。共享单车变成“私有单车”。目前,庄某因涉嫌盗窃,被思明警方处于10日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中。、
对于私占、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业,律师表示:故意毁坏共享单车可能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共享单车有相应的权属主体,如故意毁坏共享单车,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即使未构成犯罪的,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近日,深圳、北京、天津等地因破坏共享单车被拘留的案件层出不穷,单车被破坏的同时,当事人也受到法律的惩处,可谓害人害己。共享单车的出现,为市民提供了出行方案。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都应该被追究。希望街头每一辆共享单车都能被大家所爱护,倡导文明骑行,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