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在划拨土地上建的学术交流中心,现在却对外承包开起了宾馆”,前不久,有网友举报阜阳市第三中学利用新校区教学楼房开设宾馆、酒店及洗浴中心。而校方则表示,开宾馆的楼房是学术交流中心,因无力支付巨额装修费用,才决定对外出租。而记者从国土部门咨询了解到,即使是学术交流中心也不能对外发包搞经营。
教学场所开设宾馆
今年3月底,阜阳三中发布招标公告,决定将学校的一栋6层大楼对外出租,最终北京的一家公司中标,并将这栋楼房装修成宾馆。
对此,有市民质疑:学校属于教育划拨用地,利用教学楼开设宾馆明显属于违法用地行为。
4月17日,记者来到阜阳市第三中学新校区。在位于学校东南角的一栋楼房上面,赫然写着:“打造高品质优秀省示范高中”几个大字,而同是在这栋楼的另一侧却又写着:“金石商务宾馆”的字样。
是学校还是宾馆?记者通过一个玻璃旋转门走进一楼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类似宾馆吧台的造型建筑,同时大厅的地板砖、墙砖、吊顶已经基本装修完毕。顺着大厅向里走,在走道的两侧,一个个类似宾馆标准间的卧室正在装修中。几名正在干活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正是在装修宾馆,装修一结束就可以开业了。
校方:是学术交流中心 为了解决资金困难
那么,学校的教学楼为何会变成宾馆了呢?
阜阳市三中校长助理李助理告诉记者:“这栋楼是阜阳三中的学术交流中心,其作用是学术交流、培训、教学研讨等。刚开始设计的时候就有住宿和餐饮功能。由于去年学生搬到新校区后,没有教师公寓和值班用房,所以才决定对其进行装修。”
“但是由于装修费用高达500万,学校无力支付这笔费用,所以学校领导才决定对外出租。”李助理说。
在校方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到:阜阳三中于2015年3月底发布招标公告,在经过三轮竞标后,最后北京金石缘酒店有限公司竞标成功,合同期6年,全部装修、设备添置费自理,每年向学校提供29.9万元的赞助费,同时每天提供20间标房供学校使用。
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属违规
学校的学术交流中心能否对外出租开宾馆、酒店呢?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属于划拨用地,教学楼不能够开宾馆。但是有些地方可能会采用变通的方式,先申请盖教学楼或学术交流中心,然后对外出租,这也是违规的,因为土地性质被改变了。如果想开宾馆,政府要把这块土地收回,重新进行招、拍、挂,一般来说这是比较麻烦的。
此外,还有市民质疑:学校将一栋6层的楼房以每年29.9万的价格出租,价格过低,这其中是不是存在什么猫腻?
对此事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