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王海燕的父母王万福和佟方明,家住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淑阳镇河南吴村234号。我们的女儿王海燕于2014年10月24日夜间,在与丈夫石仕佳发生 口角后坠楼当场死亡。虽然检察机关已经对石仕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但是此案疑点重重,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并非像公诉 书中说的那样简单,所以我们今天把此案的诸多疑点公诸于众,希望此案能够引起上级领导、媒体和全国网友的关注,希望公检法机关尤其是廊坊市法院能够秉公执 法、判决,为我女儿申冤,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王海燕生前照片

对于此案,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廊检公诉刑诉(2015) 15号起诉书指控:“2014年10月24日夜间,被告人石仕佳与王海燕在天琴湾小区6号楼2单元 1102室家中发生口角,后被告人打开窗户叫阵,怂恿被害人王海燕跳楼,并声称一起跳楼,王海燕坠楼后当场死亡,被告人石仕佳却没去跳楼。”
但是,我们作为死者的亲人,在案发后也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却发现了很多与公检机关掌握情况不一样的诸多疑点:
1、被害人王海燕本人性格活泼开朗,有两个女儿:大女儿2周岁半,小女儿才10个月,被害人将两个女儿视为珍宝。就算不考虑父母,也会考虑两个年幼的孩 子,所以绝对不可能自杀。并且,我们还从死者的两位朋友处得知:王海燕在一个多月前就说:实在与嫌疑人过不下去就离婚,离婚什么也不要,就要俩孩子。她说 自己能养活两个闺女。一个充满生活希望的人怎么可能自杀?
2、王海燕出事后,我们接到通知到达现场时,嫌疑人的亲属早已到达,且已将第一现场破坏,并伪造了被害人是因为深夜晒衣服失足坠楼的假象。为什么嫌疑人的 母亲穿着被害人的拖鞋?被害人的手机(其中一部)当时是由嫌疑人母亲口袋拿出的?这是为什么?其父母是什么时候到的现场?
3、死者身上只穿内衣裤,连鞋也没穿,嫌疑人说晚上用杆够着去晒衣服,失足坠楼。可是人掉下去了,为什么手里的杆儿没掉下去?
4、嫌疑人开始谎称自己睡觉,被女儿吵醒后发现被害人没在,且出去寻找了。可监控显示嫌疑人并没有下楼去寻找过被害人,这证明嫌疑人在说谎。
5、嫌疑人之前说死者是失足坠楼,后来又改口称两人吵架,现在又说用语言刺激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跳楼自杀,这三种说法前后矛盾,可见坠楼现场是伪造的。为什么要做假现场?嫌疑人为什么要说谎?想掩盖什么呢?
6、2014年10月23日晚10点多,楼下邻居曾听到过死者撕心裂肺的悲痛哭声,持续十多分钟就没有声音了,又过了好一阵子,还听到过穿高跟鞋走路的声 音。我们估计死者这时可能已经遇害,嫌疑人及其亲属正在忙着破坏现场并伪造坠楼假现场。直到24日凌晨1点22分,死者父母才接到女儿出事的电话,为什么 在间隔两个多小时后才通知死者家属?
7、监控录像显示:120救护车赶到时,嫌疑人下楼时将手中拿的东西扔在距出事楼房很远的垃圾箱里。这个时候不急着救人还有心情扔垃圾?他扔的是什么?肯定是什么罪证。
8、在案发现场房间内有一把仿真枪,据刑警说还找到了离婚协议书。事后我们回忆,在事发前一个多月,嫌疑人曾在唐山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 拘留七天。到底是正常的交通事故还是有别的什么事情,我们不清楚,只知道嫌疑人平时做什么生意从来不向家人透露。听嫌疑人说,他有一个同学出车祸去世,同 学的父亲悲痛过度也住进了医院,嫌疑人在医院照顾老人一个多月,老人去世前把北京的一处房产过户给了嫌疑人。老人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把价值不菲的房产过户 给嫌疑人?这些都是疑点。是不是死者王海燕掌握其犯罪证据,嫌疑人怕离婚后事情败露,从而杀人灭口?我们很怀疑。此前在北京,嫌疑人也被拘留过,原因不 明。并且在去年春夏之交,嫌疑人母亲曾提醒死者王海燕,让她和嫌疑人去北京一起生活,怕其儿子变坏、变心,且嫌疑人母亲也和死者母亲说过此话,是不是她发 现了什么?
9、2014年10月24日6点多,嫌疑人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被放出,然后去了北京,下午4点多才到的刑警队。为什么当时做完笔录后没被控制起来?当天下 午,死者哥哥王海军和刑警一起在查看监控录像时,一位陌生男子找到王海军,告诉王海军嫌疑人欠他三十九万元,路虎车手续都押在他手里,来找嫌疑人要抵押的 路虎车。嫌疑人说车让死者哥哥开走了,此时死者都已经死亡了,嫌疑人为啥还诬陷死者哥哥?不知道陌生人和嫌疑人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时候出现?更令人感到 狐疑的是——案发后,警察居然没有马上封锁现场,七八天后才封锁!侦查机关如此办案,是否有被做了工作的嫌疑呢?
10、嫌疑人平时好赌,结婚不久,就曾将受害人的首饰抵押,用以偿还赌债,却谎称首饰失窃。嫌疑人在2014年7月5日,向被害人父母借款壹万捌仟元,在 2014年10月17日嫌疑人又向被害人父母借款叁万元,至今未还。可见嫌疑人平时就品行不端、撒谎成性,他的口供也不足信。
11、被害人死后,我们找到闺女楼下的邻居,是一对老人,和儿子住在一起,他儿子是个医生。就在我闺女楼下住,他们说当晚听到楼上有人争吵、哭闹、打斗, 扑通一声巨响之后,没了动静。又过了一会儿,就听见有高跟鞋走动的声音。这是为什么?如果被害人是跳楼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合乎正常逻辑的声音?


12、被害人死后,我们看到了尸体,对于她右手腕和左手臂上的口子、右脚腕的口子、头项的三角口子,我们怎么看、怎么想也不是跳楼能够摔出来的。跳楼的窗 户,外面窗台墙上有两处血,问律师说经鉴定是海燕的,他们搬家到出事的房子才十几天,不可能是以前的血,要是跳楼,血怎么会在阳台墙上,我们想不通,不认 为我闺女会跳楼,我们曾要求再次做尸检,可是至今没有对其进行二次尸检。
13、今年3月30日,我们找到白队要求去案发现场看看,他不让看,说我们已经勘察完了,你们看了也没用。之后,我又给李局打电话,李局同意让去看,白队 又说:“商量商量。”到现场一看,我们发现阳台外墙上有血迹,还有一个破碎的啤酒瓶子,啤酒瓶子那半没碎,剩下的都碎了,我们要拍照,白队他们不让拍,就 把我们轰出来了。化验窗台上的血迹,是王海燕的血,王建利说不是当天的血,一共搬来十余天出的事。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王海燕死亡案是一个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案,我们的女儿王海燕应该是被杀以后才被推下楼的,绝对不可能是公诉书中说的那样。而侦查机关 的种种诡异的做法,也令我们感到嫌疑人家属似乎找人做工作了。我们认为:公诉机关所说的案情根本不合乎正常的逻辑,更不符合基本的客观事实。如果按照公诉 书所指控的那样,石仕佳的犯罪情节就要轻多了。公安机关似乎被嫌疑人家属做了工作,检察机关好像是有意帮其避重就轻,试图为石仕佳减轻罪责!所以,我们希 望上级领导关注此案,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我们女儿王海燕的尸体重新鉴定,认真调查案情,并且查清公检机关办案人员与石仕佳家属是否有利益输送,以还此案真 相于天下,让王海燕的亲人、家属和天下人心服口服!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对本文中所说的一切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
王万福 身份证号码:132823196302122430,联系电话:13323166617。
佟方明 身份证号码:132823195703202429,联系电话:13323166617。
2015年4月26日
文章来自经济与法新闻周刊:http://www.jjyfxwzk.com/html/?8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