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万山区出台《万山区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划出“红线”,禁令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党员干部巧立名目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行为。
《办法》规定,婚嫁酒席一天一地办理,单方办理不得超过20桌200人,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300人,丧葬事宜不得超过30桌300人。同时,党员干
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不得参与违规酒席的吃酒送礼。违规参与的,一经查实,属领导干部的,处收廉政责任金1000元,属一般党员干部职工的,
处收廉政责任金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对多次参与的,加倍处收廉政责任金,同时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必须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操办除婚丧事宜以外的任何酒席;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
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借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操办婚丧酒席敛财,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同一事由通过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严禁以喝茶、吃粉等方式暗地收受礼金;严禁本人或授意他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请帖、口头通知等方式,邀请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
位和个人参加酒席并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有效支付凭证等;严禁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酒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使用本单位、下属单位
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车、公物或违规占用其它公共资源;严禁在操办婚丧事宜中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 吴艳玲)
贵州省铜仁万山区:为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划出制度“红线”
发布时间:2015-4-9 17:13:50 作者:吴艳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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