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下要闻 > 内容

全省法院20年受理国家赔偿案2557件 决定赔偿669件
发布时间:2015-1-25 21:06:39   作者:佚名   点击:

  原标题:全省法院20年受理国家赔偿案2557件

  决定赔偿669件,支付赔偿金额3796万余元

  本报讯(刘艳 记者 刘春华)1月23日,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纪念《国家赔偿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代表、专家学者等30余人参会,探讨新形势下改进国家赔偿工作的方法。

  自1995年《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全省各中级法院依法设立了赔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其中约二分之一的中级法院独立设置赔偿办,全省三级法院共约100名法官从事国家审判工作。截至2014年12月9日,20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2557件,审结2549件,决定赔偿669件,支付赔偿金额3796.6706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赔偿金额为175万元。

  20年来,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的司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与经验,但仍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三高一低”问题相对突出,即国家赔偿案件服判息诉率低,信访投诉率、申诉率和发改率较高。

  座谈会上,专家们建议扩大《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突破现有赔偿标准的局限性,进一步完善赔偿体制。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原则上要全部公开。同时,省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国家赔偿倒逼机制,完善案件统计机制、司法建议和国家赔偿司法审查报告机制,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并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上一篇:长江航道运距最长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
下一篇:省人社厅推15项改革 县以下机关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发表评论
工作联系QQ:3111680931。
© 前沿中国网【www.qyzgx.com】© 2005-202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