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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养老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 大病保险报销分段赔付
发布时间:2015-1-12 13:53:45   作者:佚名   点击:

  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

  两险报销比例达83%

  【关键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民生数字】

  2014年我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11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83%左右。

  目前我省大病保险受益人数达7.7万人,共发生医疗费用22.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1.2亿元,大病保险补偿2.8亿元,享受大病保险参保患者比例达62%,重大疾病参保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保费筹措及赔付条件设置坚持“两低一高”:筹资标准低,市(州)筹资标准在15-30元之间;赔付门槛低,按照或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作为起付线;报销比例高,实行分段赔付、上不封顶,赔付比例最高达96%,医疗费用越大报销金额越多。

  【百姓连线】

  今年刚满10岁的李天南(化名)是乐山井研县人。去年,李天南被诊断出非霍奇金淋巴瘤III期,其父母从网上查悉,“这是一种并不常见的病,治愈要花大价钱”。

  2014年李天南共入院3次,住院总费用达38万元。“若完全自己承担,我们这样一个打工家庭肯定承受不了。”李天南的父亲介绍,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当年得到当地统筹基金政策内赔付的12万元、大病保险赔付的13万元,加上民政救助的8000元,个人只支付了现金11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占总住院费用金额的36%,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占住院总费用金额的31%,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占住院总费用的31%。

  “目前,孩子的病情已基本稳定。大病保险赔付,极大地缓解了我家医疗费用负担,我对基本医疗保险暨大病保险及时赔付非常满意。”李天南的父亲说。

  【编辑点评】

  一场大病,可能让很多家庭返贫致贫。虽然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涵盖全省,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基于此,从2013年开始,我省开始试水大病保险,赔付比例最低在50%以上。大病保险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真正让群众看得起病。

  本报记者 刘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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