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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四川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发布时间:2014-12-30 17:41:03   作者:佚名   点击:

  原标题:明年起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本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获悉,省财政厅于日前印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从明年起,我省省级单位应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方式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

  《通知》明确,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和空调机适用于批量集中采购。省级单位应于年度内3、5、7、9、11月底前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终审批量集中采购计划视同已经省级单位确认的采购需求。

  “此次新政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方式。”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是我省政府采购改革的系列措施之一,同时作为我省政府采购取消协议供货、实行网络竞价后的重要补充方式。

  本次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通知》明确省级单位是批量集中采购的购买主体,应与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签订批量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同时给出批量集中采购产品配置标准,解决了历年来办公用品无配置标准的现状,达到既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又节约财政资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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