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办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荐评选办法要求,按照城市自愿申报、省级择优推荐、组织民意调查的评选程序,省文明办拟推荐广安市、西昌市作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拟推荐城市不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条件,“一票否决”的突出问题。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名义反映应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
联系电话:02886600722。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仁厚街6号。
邮政编码:610000。
四川省文明办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