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张军在延庆县八达岭长城旅游时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有失主李女士的身份证、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及现金、照片等物。同年11月28日,张军拿着李女士的身份证、银行卡到中国银行天津静海新城支行,冒充李女士在银行柜台撤消了该张银行卡的挂失,并重置了密码。随后,张军将李女士银行卡内的4万余元取现消费。
延庆法院审理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军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并罚款3万元。
2013年11月26日,张军在延庆县八达岭长城旅游时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有失主李女士的身份证、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及现金、照片等物。同年11月28日,张军拿着李女士的身份证、银行卡到中国银行天津静海新城支行,冒充李女士在银行柜台撤消了该张银行卡的挂失,并重置了密码。随后,张军将李女士银行卡内的4万余元取现消费。
延庆法院审理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军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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