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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办公室大盗半年作案19起 专趁无人时下手
发布时间:2014-12-2 15:09:54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攀枝花12月1日讯(程渝 记者 罗本平)潜入单位、政府部门办公室,趁无人之机,下手盗窃钱包、手机、现金等物。前段时间,攀枝花地区,连发一连串的办公室盗窃案,仅在半年时间内就发生盗窃案19起。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获悉,案件系宋某某一人所为,涉案5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宋某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小偷袭来 办公室被盗事件频发

  2013年9月11日中午,攀枝花市东区一企业办公室,员工放在柜子里的挎包被盗,内有现金人民币14000余元。

  2013年11月6日14时许,攀枝花市炳草岗一企业办公室被盗,两名员工损失1800余元。

  2014年3月31日9时许,攀枝花市东区一物业办公室,小伍放在办公室抽屉内的挎包被盗,内有现金人民币4000余元。

  2014年4月8日9时许,攀枝花市东区一单位办公室,小秦放在椅子上的挎包内的钱包被盗,内有现金人民币2100余元。

  2014年4月11日17时许,攀枝花市东区华山一企业办公室,小徐放在办公桌上将手包失窃,包内600余元及一部手机盗走。

  2014年4月28日13时许,攀枝花市仁和区一单位办公室,小沈放在椅子上的挎包内的钱包被盗走,内有现金人民币2000余元。

  ……

  从去年9月份开始,至今年4月底,攀枝花市许多企业、单位、部门办公室出现盗窃。

  警方破案 专趁无人之时下手

  案件频发,警方接到报案后,也立即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警方根据摸排、走访,调取单位、部门等监控,逐渐将宋某某锁定为犯罪嫌疑人。4月底,宋某某被警方抓获。因涉嫌盗窃罪,4月30日,宋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5日,宋某某被逮捕。

  调查中,警方发现,宋某某行窃手段并不高明。

  一般来说,人们上班后,习惯性地将包放在办公室内,或是办公桌的抽屉内。宋某某选择作案对象时,先进入企业或单位等的办公室,看到办公室内有人还是没人。有人,找个借口离开,没人就迅速下手,得手后快速离开。

  依照同样的手段,在去年9月份至今年4月分,宋某某一共行窃办公室19次,涉案金额50500元。

  开庭审理 办公室大盗获刑4年

  经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0,5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宋某某多次盗窃,且有犯罪前科,酌情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当庭也表示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2649.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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