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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基金拟“立法”可在境内外投资运营
发布时间:2014-11-29 11:38:29   作者:张海洋   点击:

  本报讯 国务院法制办26日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我国将从“立法”层面保障百姓“养命钱”保值增值。

  这份意见稿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中国境内市场投资运营,也可以在境外市场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科学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

  根据相关说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构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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