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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生产经营劣质食品典型案例 举报最高可奖30万
发布时间:2014-11-29 11:35:39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8日讯(记者 李丹)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由成都市食安办牵头,全市食药监、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整治规范行动中,全市各区(市)县结合当地实际,组织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力量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截至11月27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24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244户次,(含食品生产小作坊867户次,儿童食品生产单位78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811(含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470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09个次。全市共规范经营主体1161户,取缔无照经营户59个,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7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数量26177公斤;查扣劣质食品数量240袋。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918件,立案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6件,食品违法案件296件,移送司法机关66件,罚没款总数3631677元。

  通过开展此次“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严厉打击了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还积极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成都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希望广大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经监管部门查实,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举报奖励。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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