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总体规划》解读十八
新区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防洪按200年一遇设防
《天府新区总体规划》中“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规定:
1.抗震
天府新区城市建设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各镇镇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其它区域为6度。提高公共建筑如中小学、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剧场、大型商业等建筑抗震能力。加强供水设施、电力设施、燃气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防护,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规划天府新区防震减灾指挥中心,位于天府新城。加强龙泉山地质灾害严重区域的工程治理,防止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潜在灾害的影响。
2.防洪
城市建设区按200年一遇设防。小城镇镇区按50年一遇设防。农村新型社区按20年一遇设防。锦江、岷江城区段、江安河城区段按200年一遇设防。岷江非城区段和鹿溪河城区段按100年一遇设防。东风渠、鹿溪河非城区段、其余河流城区段按50年一遇设防。
3.消防
新区范围内易燃易爆工业危险物品工厂、仓库等布置在城镇边缘且远离城镇和人口聚居地的独立安全地区,并在安全上作重点防护,完善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现有城镇建设区内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厂、仓库应限期迁出城镇或就地改变生产、使用性质。近期天府新区范围内危险品单位逐步搬迁至龙泉洪安乡危险品仓储区;远期在规划区东部、双流太平镇以东临龙泉山脉规划新建危险品仓储区。天府新区规划1处消防指挥中心,位于天府新城。
4.人防
天府新区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特级防空重点保卫目标。天府新区城市建设区为甲类人防工程区域,其它区域为乙类人防工程区域。
5.避难场所
天府新区规划避难场所个数共960个,其中Ⅰ类、Ⅱ类、Ⅲ类避难场所分别为15个、220个、725个。
四川新闻网记者 董焦 陈淋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