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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名民警当选全国公安爱民模范
发布时间:2014-10-30 17:53:15   作者:佚名   点击:

  10月28日,公安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全国公安系统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公安机关有4个集体和4名个人分别当选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

  此次当选的爱民集体和个人,都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和方法,真诚服务群众,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基层单位和民警。其中,我省荥经县公安局严道派出所、自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西昌市公安局戒毒康复中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内宣二大队获爱民模范集体称号。安岳县公安局鸳大派出所所长毛丽华、蓬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陈国淑、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陈红、省公安消防总队阿坝州支队司令部警训科科长刘鹏获爱民模范称号。(记者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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