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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政法委通报9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4-10-30 17:53:09   作者:佚名   点击:

  人民网成都10月30日电(陈曦)10月30日下午,四川省委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9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伏蜀培受贿案。2009年,伏蜀培在1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中,接受当事人请托,对案件二审予以关照,收受贿赂20万元。目前,伏蜀培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厅级检察员许鹤岷受贿案。许鹤岷在任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副厅级监察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56万余元;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特定关系人或直接收受他人财物125万元。目前,许鹤岷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8万元。

  3.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受贿案。2010只2013年期间,李荣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涉嫌收受多家企业和相关单位礼金,私设小金库,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目前,李荣飚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广元监狱原民警肖念受贿案。2008年至2009年期间,肖念接受服刑人员罗某、杨某亲属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在调整工种等方面给予关照,收受贿赂8.3万元。目前,肖念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原局长吴涛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2008年至2013年期间,吴涛利用职务便利,在刑事案件处置、治安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75万元、港币130万元、美元2万元。吴涛任职期间,私自控制非公务用枪10支、子弹1091发,并随意转移、使用。此外,吴涛安排他人为其制作并非其本人真实姓名的身份文件并使用。目前,吴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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