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更大的便利和更多的选择;但另一方面,由于监管缺失,也带来了一些从未有的风险。有鉴于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从未止歇。
虽然,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实质性的监管举措尚未完全落地,但是某些监管框架已逐渐明晰,比如众筹对口证监会,P2P由银监会牵头管理。随着各项政策的步步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2014年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
互联网金融正从投、融资两端深刻地改变着金融业态。如果说以余额宝问世为代表,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那么随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开始暴露,2014年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则是“监管元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近一年来的监管轨迹发现,随着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话题的讨论不断深入,其监管框架也正在逐渐明晰起来。
争论不休的监管话题
2013年无疑是互联网金融最火爆的一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加速,配套监管政策的缺位这一问题也日益凸显。
或基于此,在去年6月29日举行的2013陆家嘴论坛“金融互联网发展的前景”专题会上,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目前是各管一段的状态。银监会正在研究出台电子银行的法律法规,建立自己的行业标准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并提及“今后对P2P信贷市场的管理也在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年7月1日,央行在北京举行网络信贷专题座谈会。随后,经国务院批示,央行牵头成立“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当年12月3日,更是由央行下属协会发起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如果说2013年监管层侧重于对互联网金融的调研和观察,那么,对各种业态形式如何监管则成为2014年各方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2014年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107号文 《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新型网络金融公司即互联网金融归入影子银行范畴;并且明确了央行的监管主体地位。
然而,接着关于以“余额宝”类货币基金产品是否应该被取缔,是否应该缴纳存款准备金的话题成为各方议论的焦点。不过,在全国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明确表示,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只是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而且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首度提出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但全国两会之后,先是个别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继而央行披露《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紧接着央行宣布处罚10家支付机构,一时之间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有风声鹤唳之感。
到了3月24日,央行官方网站对热议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作出回应。央行强调,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互联网金融协会也会抓紧成立。
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讨论,便在这种起起伏伏中进行。
众筹、P2P分业监管格局初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