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 姜宣凭
从今年10月1日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后称《办法》)即将实施。《办法》要求房东和房屋中介须登记租房者的个人信息并上报派出所,同时,KTV、网吧超出法定营业时间,酒吧、茶楼、影剧院超过凌晨两点仍滞留在场所内的人员也要申报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本报昨日报道)。
《办法》的出台引发了大量的关注,网友通过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对此,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作出了回应,并通过本报独家回答了部分网友的问题。
无法提供信息 相关场所需告知派出所
@Sandman_MrZ:要是那些跑去耍的咋个都不配合提供资料咋办?得不得遭警察叔叔抓起来哦?
省公安厅:流动人口和相关单位、场所都有申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的义务,对于流动人口不配合登记的情况,相关单位和场所应当在告知其履行义务的同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会上门核实,如情况属实就会按照《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依据《办法》,流动人口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
@五月Evey:租房的人流动性那么大,很可能今天住的人就和明天的不一样,那么房东是不是需要经常去登记更新?
省公安厅:租住户应当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房东,房东有义务及时掌握承租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登记更新相关信息。
@小胡子小胡几:《办法》中说,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应如实登记留宿人口信息,如医院、救助站里接收的病人、残疾人等无法提供自身个人信息应该怎么办?
省公安厅:应当将此类情况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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