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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出生证明获利 “圆梦之家”创建人自称鬼迷心窍
发布时间:2014-9-23 13:17:09   作者:佚名   点击:

图为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自贡9月22日讯(记者 刘瑞 摄影报道)今日上午9点半,周代富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在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判结果将择期宣判。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周代富等人利用“圆梦之家”网站及同名QQ群,寻找收养婴儿后却无法上户的目标对象。今年2月19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全国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同时,有着“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之称的“圆梦之家”网站创建人周代富和兰晓青落网。

  公诉方:

  交易《出生医学证明》111份 非法获利60余万元

  今日上午9点半,庭审正式开始。在庭审中,作为公诉方的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指证,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周代富、妻子兰晓青、情人汪静(化名)、弟弟周大华(化名)等四人利用“圆梦之家”网站及同名QQ群,寻找收养婴儿后却无法上户的目标对象,通过QQ聊天方式与对方谈妥价格后,买家通过购买其开设的网店“圆梦杂货铺”的“首饰”付账后,周代富便将买家发来的信息传给张某(另案处理),让其制作好《出生医学证明》后直接通过快递邮寄给买家。待买家完成给孩子上户的手续,再到支付宝上确认付款。每一次交易中,周代富会支付2000元办证费给张某,余下的数千元则归己所有。

  据公诉机关查证,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价格在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的《出生医学证明》111份,销往山东、山西、安微等18个省、市、直辖市,从中非法获利60余万元。目前,查获的《出生医学证明》共85份,经相关妇幼保健医疗单位证明,其中76份《出生医学证明》系伪造。

  公诉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周代富、兰晓青等4人通过网络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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