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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要抓“总关口”
发布时间:2014-9-23 13:16:53   作者:佚名   点击: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9月22日,云南省部分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总关口”和“牛鼻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向纵深发展。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曹建方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曹建方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责无旁贷的大事。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清责任,勇于担当,坚持业务、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责任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改进作风、全面深化改革,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要环环相扣,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检查考核体系、监督追责体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辛维光强调,省直机关权力集中、资源集中、执政骨干集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的任务重大。省直机关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复杂,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深刻把握责任内涵,自觉坚守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渎职的理念,明确党委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党委成员的领导责任,做到党风业务一起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推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同到位;要将落实主体责任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维护民利,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惩治腐败,带头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张学群、王田海、卯稳国等出席会议。

省直机关工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公路局等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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