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高学兵)近日,本网记者接到四川宜宾市高县郭继军、郭庆军等人投诉,反映高县汇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屠宰场,以下简称食品厂)污染严重,已经到了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的地步!
我们还在网上发了帖,环保局、镇政府、畜牧局给予回复了,要求食品厂整改,并且把食品厂的老板喊到一起来调解,我们对调解的结果不服,全部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不同意”。郭继军告诉记者。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高县环保局执法大队,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高县有规定,要采访的话,必须先到宣传部,我们接到宣传部的通知后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高县宣传部,外宣办相关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在核实相关证件后,记者把搜集到的信息与这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要求对环保局执法大队进行采访。
针对环保局的神回复:既然承认1号生产线噪音扰民,难道2号生产线的噪音就不扰民吗?新建2号线投入使用环评通过了吗?既然已经要求整改,为什么没有按照 “川办发[2011]9号”文件来执行?(停产整顿)难道有新的文件出台?还是“川办发[2011]9号”文件已经废除?还是公然对抗?明明就是污水横 流,还说不能靠眼睛目测。明明就是臭气熏天,还说有点味道无法检测!
对于高县汇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问题及整改结果,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附相关图片:

街边上与居民房相邻
居民的投诉书和协调会纪要
附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川办发[2011]9号”文件,《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中:五 、“设置要求”中的(五)新建或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不得在下列区域设置定点屠宰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自然保护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大气污染严重区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回避的区域。(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 改造。六、组织实施:(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和小型屠宰场点的具体设置区域、数量和压点方案(包括小型屠宰场点的市场供应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报省政府备案并抄报省商务主管部门。(二)开展清理整 顿。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的调整压缩工作。对本地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符合《条 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条件和省、市(州)规划的予以保留,并按程序重新确认;对符合省、市(州)规划但达不到《条例》、《办法》等有关法 规、规章、标准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予以保留并按程序重新确认,整改期不得超过12个月,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屠宰活动;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达 不到规定条件的坚决关、停、并、转,取消其生猪屠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