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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房屋收购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定价
发布时间:2015-9-5 22:14:55   作者:张海洋   点击:

  央广网天津8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附近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受损,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了困难。《天津日报》官方微博昨天发布消息称,滨海新区房管局对受损住宅下发了《处置说明》,规定在收购受损严重房屋时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定价。

  具体处置方式分为收购、修复赔偿和已售未交付住宅处置三种。收购方式主要指居民自愿出售受损住宅的,根据事故前市场评估价或居民购房合同价,按就高原则定价;修复赔偿方式则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对受损住宅门窗及公共部位进行免费修复,再由相关代偿部门给予一定比例赔偿;第三种主要是针对已经售出但又未交付的住宅,这一类受损房屋既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也可以退房,不管是继续执行合同还是退房,业主都能得到一定比例的过渡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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