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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洺达:以法为天敢吐真言的人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5-6-27 21:39:41   作者:劲松   点击:

                                   

      他,是曾在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任过领导职务的“老政法”。他,退而不休,一直运用政法工作三十多年的司法“沉淀”,坚持以法条为天条,勇于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顶逆言而吐真言。他就是吉林卓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洺达。

      记者和张洺达结缘,是因为他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侦察机关指控为诈骗案件。张洺达律师从研究证据入手,辩法析理,据理力争,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 意、客观上没有诈骗的行为、没有确凿的证据佐证有罪,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刑法】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为由,据理力争,最终,此案以无罪而结案,这 场诉讼给记者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当律师就要办案,张洺达律师经常奔波于乡村、城市调查取证的路上,激辩于城乡的法庭上。他富有哲理地说:法庭是社会矛盾的聚焦点,是舌战不休的场所,是依 法维权的战场,又是聪明人的竞技场。作为一名律师,不是当事人重金雇佣来的“说客”,更不是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的“讼棍”,而要坚持在每个案件中,赢的要 有理有据,输的要心服口服。一个好律师的法律服务过程,其实就是去伪存真、依法还原案件本来面貌的过程。张洺达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三年来,就是以绝对忠实 法律的品质,敢讲真话的良知,高度负责的职业操守,成为委托人最值得信赖的“保护神”!张洺达律师从业以来,昼夜兼程,笔耕不辍,他主编的【行政与行政诉 讼法讲座】一书,由长春人民出版社出版。他还撰写了涉法案例分析、司法短论、侦破纪实、故乡探访、出外旅游、亲友回忆、诗词歌赋等多种体裁的文集《剑胆琴心》,该文集达三十多万字,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在《剑胆琴心》再版前言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大法官”称号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庆祥老先生,为该书赋诗一首。在此,记者借用该诗以结束本文:
       格高意远但求真,
       为学广大且精神。
       人品文品兼双胜,
       每临书卷倍思君。
       (记者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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