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网一篇关于原陕西核工业集团公司(现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国有独资,下称“陕核集团”)腐败窝案一文刊出后,引来不少网站转载和网民围观。但是,细心人不难发现此文就法院判决书所体现陕核集团出示的“从轻处理意见书”是谁出示的?以及,检察院向陕核集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陕核集团又作了哪方面的整改,及“苍蝇”背后是否有“老虎”等问题仍存疑惑不解。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更深入一步的了解。
实名举报 一年终小成
此次,陕核集团腐败窝案被立案审查,与周某和吴某的实名举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人在担任该集团员工期间,因不满2013年集团公司对航天基地新办公楼进行内部装修,存在严重的虚报工程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先后以手写报告的形式向省国资委、省纪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反映。
他们依据陕西正源审计所出示的部分审计报告,并对相关工程材料做了市场调研后发现仅内部装修总价900万的资金就有近300万的缺口!怀着对集团公司负责的态度周、吴二人开始了以实名的方式举报。今年下半年由纪委牵头开始对这一腐败窝案调查,目前已有四人被依法判刑。这也充分体现了当下实名举报的效果及中央和地方对各单位各部门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虽然已有四人被依法判刑,举报人在向我们反映中说,这只是“小苍蝇”,相比“小苍蝇”真正的“泰格”还在后面。
“苍蝇’被抓 “老虎”遁形
陕核集团公司航天基地新办公楼,这栋办公大楼不知情的人从外观并看不出什么问题所在,淡雅的外墙普通的建筑。 朴实大气的内部装修也看不出什么问题,作为举报人也是新办公楼装修的后勤主任吴某,他说,这是新楼看不出问题,但是,这些装修的材质以劣充优,比如市场上9块钱一平方的木板,装修墙上后上涨了近300元一平方,包括监控摄像头交付时就不能用,合同的价钱是38万实际支付了42万,而这一成本价在市场上调研的结果是17-20万之间,甚至现在就有部分地面开始出现漏水现象。
在进一步从别处了解得知,该集团副总经理是负责此次内部装修的负责人。对冯某的《刑事判决书》内有集团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意见”一事并不知情。他作为四名涉嫌贪腐人员的直接领导也是此次项目的负责人对此事也感到痛心,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他一直回避从没介入过此案。
更进一步了解得知,陕核集团纪委书记杨某就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上所提及集团出示“从轻处理的意见”书,他认为这属于违法的,作为被检察单位是不会出示这个意见的。作为集团纪委多次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党委反映,党委向市纪委汇报后就组织各部门开始进入调查审计取证,纪委作为配合单位只是按程序办事。这一贪腐案共牵涉到七人,四人已被法院判决,两人被双规,项目负责人刘某也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在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第二天又发一文催办尽快落实,此事,集团也开了高层会议董事长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这已在会议上通过并发文。被判决的四人只涉及了其中的20余万,还有很大一部分还在进一步调查。
“带病”提拔 民怨沸腾
据陕核集团内部举报,在依法治国高调反腐的大环境下,以陕核集团副总经理刘某为首的腐败窝案,其中四人被依法判刑,两人被双规调查,刘某被省纪委立案调查。戏剧的是刘某却成了近期被民主选举为该公司的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考察对象。
此次实名举报中担任该集团党群部副主任的吴某举报说,这个案子审到这个程度不应该结束还应该再继续深入,可是感觉很难再进行下去。他说,作为此次项目的主要责任领导该承担什么监管责任?又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不能就拿四个人20万就把此案结了,这不应该是最后的结果!说到此处吴某气愤的说,尤其是此次选拔干部对我们各部门影响更大,一个还没结案的案子的主要责任人,还在省纪委立案调查期间的一个涉案人员,怎么就成了总经理的考察对象了?
且这件案子的涉案金额只进行了三分之一的审计,作为已被立案调查对象,是不适合出现在被提拔总经理考察对象名列的。而且此事在集团内部也造成不小的震动。
从一些大案要案中我们不难发现, 有些干部在提拔任用前就存在贪污、贿赂等问题, 但这些“问题干部”在提拔前“体检”时, 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 反而被委以重任, 使之愈加腐败堕落,甚至出现愈腐愈升的怪现象。这种“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不良现象, 直接影响了一个单位和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 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给有关责任人以教育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同时,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肃干部任用纪律。对因弄虚作假、瞒天过海或失察失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的, 一经查实, 坚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