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5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11.22”康定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生活救助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的六项生活救助政策。
据悉,政策包括,向地震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对地震伤员实行免费紧急救治;对“三无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对受灾“三孤人员”给予过渡生活救助;为灾区农村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冬衣以及对因灾房屋倒损无房可住且未领取帐篷的农户给予过渡补助。
据了解,实施救助政策所需资金,在中央和省财政拨付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