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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公配房设计审查引入会商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14 17:49:19   作者:张海洋   点击:

  设计布局不合理、放在社区边角、场地分散……相信不少市民对社区内的公共配套业务用房(简称“公配房”)都有不好的印象,作为实现便民服务的最基础的设施,由于配置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公配房”存在着诸多问题。昨日,记者从宝安区政协对龙华新区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专题视察中了解到,针对“公配房”问题,龙华新区在设计审查环节引入会商制度,规范公配房管理。

  今年在宝安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宝安区政协委员杨春红等人联合提交了《关于加强对公共配套业务用房规范配置和监管的建议》的提案。龙华新区对此建议提出多项解决措施,其中对规范管理公配房设计审查环节首次引入了会商制度,在对设计方案审核时,根据土地合同中约定的社区公配房类型,邀请各使用单位就对应的社区公配房的设计方案进行集中会商审核,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当场提出使用意见,开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合理布局,避免了以往社区公配房结构复杂、空气不佳、采光不良和场地过于分散而导致的使用不便或被空置的难题。据了解,引入会商制度后,减少了修改次数,目前已基本实现会商一次修改到位,提高了工作效率。(记者 叶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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