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钱霓)8月15日,云南省金融办联合省级有关部门举办“8.15金融法规知识宣传日”活动。本次活动将围绕“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民生、服务实体经济,防控地方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这一主题,向市民宣传正确的投融资理念,提高识别、防范和抵御经济金融违法活动的能力,优化云南金融生态环境。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以案说法,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增强法制意识、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防范和抵御经济金融违法活动的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自觉远离经济金融违法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全面提高社会抵制经济犯罪的能力
据云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7月31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金融类诈骗犯罪案件321起,其中信用卡诈骗案件248起、非法集资案件22起、保险诈骗案件37起、假币案件14起。
在经济交往方式呈现多样化的背景下,经济犯罪手段向智能化、科技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利用互联网、通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经济犯罪情况日益突出。在金融诈骗犯罪中,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尤为突出。
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宣传在范围金融类诈骗犯罪中的作用,以开展防范金融类诈骗犯罪活动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单位等群众生活相关的、常见的多发性金融类诈骗犯罪作为打击和防范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布预警信息等形式,增强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抵制经济犯罪的能力。
打击金融犯罪 维护金融秩序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金融类犯罪案件177件236人,批准逮捕115件15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金融类犯罪294件388人,提起公诉235件308人,共涉及15个罪名。在金融犯罪中,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数量居首,其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
金融犯罪严重干扰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办理案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保持打击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配合与协调,努力形成多金融犯罪的打击合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预防金融犯罪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