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攀枝花12月9日讯(记者 罗本平)今(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攀枝花市政府部门获悉,12月4日的召开攀枝花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提高攀枝花市长寿补贴金标准的请示》等,凡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90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享津贴,其中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800元津贴,执行时间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据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攀枝花市执行长寿补贴金新标准,原执行的长寿补贴金标准同时废止。按照新标准,凡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90—99周岁老年人、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标准为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800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