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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官司“包打赢”诉讼造假 被警方监视居住
发布时间:2014-12-5 20:05:24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南充12月5日讯(邓旭 记者 邓成满)从2011年起到2014年5月止,南充市顺庆区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秦旭光(化名)在南充市高坪区主要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年时间里,他一共代理了100多件理赔案件,并且为自己赢得了“包打赢”的名声。他的“不败神话”,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高深的法律知识,而是他上下其手,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目前,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秦旭光已被警方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先期支付的理赔款

  2014年4月下旬,某财险南充分公司(以下简称财险公司)收到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当事人大伟(化名)要求川RBY82X实际车主阿东(化名)和财险公司共同赔偿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各项损失9万多元。

  2013年10月3日,南充市高坪区走马乡阿东驾驶川RBY82X号两轮摩托车与本乡大伟驾驶的川RW195X号两轮摩托车在走马乡金凤山村4组相撞,大伟当场受伤住院。后经交警定责,肇事者阿东负全部责任,伤者大伟无责任。

  在大伟住院期间,财险公司为他垫支了医疗费用一万元。接到高坪区法院的传票后,财险公司对此案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进行研究,决定由公司员工大李(化名)先期进行调查准备应诉。

  今年5月初,大李和同事赶到大伟家了解情况。当时大伟刚好不在家,大李与大伟妻子拉起了家常,大伟妻子的话把大李吓了一跳:“我们和哪个打啥子官司嘛?在我们出院的时候阿东与我们协商就给我们一次性赔了5000元,案件就此了结。”

  明明是大伟在起诉自己的公司,大伟的家人竟然不知道自家在打官司? 阿东已经赔付了5000元,,他们之间都进行了了结?再说大伟本人根本没有意思起诉法院,是谁的真实意思呢?这件事情大李越想越不明白,马上回公司向领导进行了汇报。

  次日上午,财险公司一行人又到大伟家找到了大伟本人,大伟诉说的情况与妻子所说的完全一致。这可能存在着保险诈骗,财险公司记录下相关证据后于2014年5月5日向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离谱的“律师费”

  大伟的案件由秦旭光代理。原来,秦旭光代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事前不收律师费,反而在签约的时候就能把赔偿金预付给当事人。许多当事人觉得找秦旭光打官司划算,其实他真正得到的收入高得离谱。大伟起诉财险公司这件案子,要是不是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秦旭光现在应该到帐9万多元。

  据了解,秦旭光精通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和保险理赔条款,加之他擅长为当事人“量身定做”,他的起诉标的与最后赔偿金每次都能做到八九不离十。这个案子除去给大伟治病和补偿金共计1.5万以外,其余的就该落入他的腰包。

  采访中,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秦旭光已经办结的一个案子的“律师费”,从中的数字高得离谱。2011年7月24日,南充市高坪区大军(化名)驾驶川RW380X小型客车与该区青莲乡阿国(化名)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阿国当场受伤住院。经交警划责,肇事者大军负全部责任。

  阿国出院后,秦旭光主动找上门去,成为了阿国的诉讼代理人。秦旭光与阿国签下合同,以3.22万元的价格进行承包,阿国除给付1800元的伤残鉴定费外,其余的均不管。

  这个案子经秦旭光一番鼓捣,完全按他事先设计好的路线图走了。2012年2月17日,高坪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秦旭光不准阿国参加庭审。2013年3月24日,高坪区法院作出了【2012高坪民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财险公司败诉,受害人阿国胜诉。

  根据判决书的判决,财险公司应支付赔偿款7.2万元。除去以前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秦旭光通过转帐方式,以阿国的名义在保险公司实际领得赔偿款6.0万元。秦旭光除去支付给阿国的3.22万元后,其余的2.8万元人民币被他占为已有。

  比着箍箍造鸡蛋

  在南充的律师界,秦旭光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名气很大,他接的案子也很多。一位熟悉秦旭光的律师提起他时,称他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很有“板眼”。“板眼”是南充的一句土话,意思是办法多。秦旭光的“板眼”说白了就是敢对着保险理赔的条款假造受害人的条件,业内把他的一套叫做“比着箍箍造鸡蛋”。

  2012年秦旭光在代理阿国的案子时,他在明知阿国是农村户口的情况下,亲自伪造了阿国2009年8、9月份在高坪某涂料厂上班的《工资发放表》,还伪造了阿国在该厂上班的劳动合同。做完这些,秦旭光觉得还不够,应该提拔阿国当个官干干,于是又给阿国做了一张在该厂上班当业务主管的工作名片。

  阿国在2009年以前确实在高坪这家涂料厂上过班,只不过是个普通工人。2009年年初至交通事故案发时,阿国一直在高坪城区务工,未到该厂上班,更不是什么业务主管。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秦旭光一番运作、包装之后,立即华丽转身变成了都市白领。

  2012年2月23日,秦旭光对阿国进行了进一步打造。秦旭光在阿国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冒充阿国的名字在南充某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协议书》上两处签名、捺印。2011年11月30日,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阿国做出了伤残鉴定。

  在秦旭光的反复运作下,阿国这个身体健康的农民,就这样被打造成了一个残疾的都市白领。秦旭光要反复打造阿国这枚“鸡蛋”的目的,完全是冲着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来的。因为交通事故相关法律和解释规定,农民和城镇居民、健康人和残疾人之间赔偿有着巨大的差异。保险公司大概算了一下帐,如果没有秦旭光的“造鸡蛋”行为,阿国得到的赔偿金大约为2万元左右。两者相差巨大,所以在高坪区法院开庭的时候,秦旭光坚决不准阿国出庭,就是怕他听到赔偿金额眼红。

  秦旭光在代理前文提到的大伟一案时,也是如此打造了大伟这枚“鸡蛋”。秦旭光在纸上给大伟安排了一份当保安的工作,在某高档小区租房居住,同时还在大伟未到鉴定机构的情况下给大伟评定了十级伤残。当然做这一切都是秦旭光一手干的,大伟并不知情。做完这一切,秦旭光就一心等着高坪区法院开庭,然后就是满心欢喜地数保险公司赔偿的钱钱了。

  撤诉的官司

  2014年5月8日,高坪区法院开庭审理大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这次大伟还是按秦旭光的惯例没有出庭。庭审中秦旭光将伪造的《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房屋出租合同》、居住《证明》及虚假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交予法庭。保险公司诉讼代理人对虚假证据持怀疑态度,要求法院核实证据的真实性。法院对该案未当庭宣判。秦旭光见势不妙,于2014年5月26日撤诉。

  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接到财险公司的报案后,该分局高度重视该案的侦查工作,将该案立为诈骗案进行侦办。今年7月,高坪公安分局对秦旭光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秦旭光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已进入司法程序。

  南充某司法鉴定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因帮助秦旭光作假证,已被南充市司法局吊销了执业资格。秦旭光在代理保险理赔案时,究竟骗取了保险公司多少钱,财险公司一负责人表示该公司要对秦旭光代理的案件逐案进行清查,依法打击秦旭光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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