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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一男子制造毒品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4-12-4 14:50:15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川新闻网资阳12月4日讯(曾维香 谢承爽 记者 李春雨)昨(3)日上午,犯制造毒品罪的王某被执行死刑。2012年3月16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四川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2年12月12日判决,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l0年11月初,资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办理李某等人制造、贩卖冰毒案中,发现王某伙同他人在雁江区小院、丹山、回龙等地制造冰毒后销往成都等地。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王某住在雁江区骄子大道春天花园。2011年2月10日,资阳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专案组对王某等人制造贩卖冰毒案进行立案侦查,发现王某伙同宋某、吴某等人从成都其上家“四哥”处购得麻黄素运回资阳雁江区制造冰毒。2011年2月11日,王某等人在成都购得制毒原料麻黄素后驾车到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制毒地点,因王某等人反侦察意识强,致使其逃脱了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2011年4月上旬,专案组发现王某等人又在成都购得麻黄素运回资阳新场乡平桥村进行制毒,经过多日调查,警方基本查明了具体的制毒地点,但由于该制毒窝点地属偏僻农村,制毒团伙成员系亲戚关系,故专案组再次失去抓捕时机。当年4月23日中午,专案组在雁江区骄子大道春天花园将王某、宋某抓获,在资阳市市委后大门将吴某抓获,并当场挡获冰毒6826.2克。

  经查,2011年2月中旬至2011年4月23日期间,王某出资购买麻黄素、制毒配剂及工具,组织宋某、吴某先后三次在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平桥村一组67号宋某某家制造冰毒,宋某某共得现金12000元。其中,当年2月中旬,王某、宋某、吴某在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平桥村一组宋某某家制造毒品冰毒3公斤,并以18万元人民币一公斤的价格卖给了“四哥”。当年4月中旬,王某、宋某、吴某到雁江区新场乡平桥村宋某某家制造毒品冰毒3公斤,并以18万元人民币一公斤的价格卖给了“马哥”。当年4月20日至4月23日,王某、宋某,吴某再次到雁江区新场乡平桥村宋某某家制造毒品冰毒6826.2克,三人在将6826.2克冰毒运回至王某位于雁江区春天花园小区家的时候,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三人对以上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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