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日讯(记者 杜玉全)12月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省公安厅出台《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施行。对于举报线索的公民,公安机关将实行物质奖励的方式,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最高可到5万元。
哪些线索可举报?
7类涉恐涉暴线索 扬言暴恐也可举报
2日,据省公安厅反恐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所指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是指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涉恐可疑人员、事件、物品、车辆、场所等线索。
据介绍,线索具体有7类,具体如下:
1.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针对境内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2.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在境内的落脚点、关系人及其物品、资金、行踪类的线索。
3.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小型航空器或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的线索。
4.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传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线索。
5.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6.个人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7.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哪些途径可举报?
私信公安微博可举报 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将追责
在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后,公民可以通过5个途径举报。包括: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的微博私信功能或微信平台举报;通过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四川公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及暴力恐怖犯罪举报平台”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公民举报是否需要实名,其安全如何保障?该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鼓励公民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奖励;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为保障举报人安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奖励、宣传等工作中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公安机关及时进行调查了解,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
对于两人以上先后举报同一线索者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人共同举报者,可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主观动机良好,因认知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举报不实的不在此列。
如何奖励?
按线索认定等级实行相应奖励 最高可到5万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公民举报且被采用的线索根据其作用和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具体按照“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 “发挥重大作用”、“发挥较大作用”分为一级线索、二级线索、三级线索。对于举报线索的公民,公安机关将实行物质奖励的方式,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最高可到5万元,并视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据省公安厅反恐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定、奖励工作由各市(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线索等级的具体评定由办理该线索的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由所属市(州)公安局审核、认定并发放奖金。对一级线索,在市(州)公安局奖励的基础上,省公安厅视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进一步奖励。
举报人可以向受理的公安机关查询线索的核实情况,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下告知,但线索处置环节属涉密内容的,可不接受公民的咨询。
对举报人的奖励,以转账形式进行。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受理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举报人30日内提供领取奖金的银行账号;市(州)公安局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收到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