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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侦以改革创新为抓手 围绕“三个服务”强品牌
发布时间:2014-12-3 14:46:51   作者:佚名   点击: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今年以来,昆明警方经侦部门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这一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充分发挥经侦服务保障职能,主动顺应群众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实现警务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据介绍,昆明经侦警方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秩序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三打”专项行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8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57人,涉案总价值15.34亿元,破获了“6.17”易龙等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集群案、“3.16”销售毒米线案、非法制造假冒“昆电缆”品牌电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工作中,昆明经侦将群众最关心的追赃、追逃工作作为经侦工作重点,坚持“破案追赃并重”原则,强化涉案资产先期冻结等工作手段,挽回经济损失1.76亿元,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经济损失。

为着力提升防范水平,昆明经侦以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防控重点,制定下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重点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工作台账,健全辖区重点社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联席例会制度,全市各级经侦部门共召开防控工作联系会42次,参会社区、楼宇、金融机构502家。加大经侦基础工作,依托派出所经侦工作室,采集辖区楼宇、出租房、从业人员、租住人员信息,在经济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和经济犯罪人员社交活动较集中的复杂场所建立经侦联络站,布建经侦信息员,加强阵地控制。

以围绕服务发展为目标,昆明经侦不断扩展经侦工作服务外延:健全两级经侦部门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治安预警等服务,全市各级经侦部门共与109家企业建立警企联系制度,服务企业300余次;在全市建立16个驻企警务联络室,协助开展风险防控、敏感岗位人员背景核查,及时通报多发性、苗头性、行业性的经济犯罪动态,提出防范建议,指导做好自防自治,主动贴近服务;在全市聘任10名具有影响力、公信力的重点企业代表为经侦特邀执法监督员,定期征集特邀执法监督员对经侦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充分发挥区域性商会、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引领发展、规范行业、维护权益、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昆明经侦与昆明市汽配、物流等12个商会建立合作联系,借助各商会、协会力量,开展法制宣讲、座谈、联谊等活动32次,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金融机构互联互通是工作的有效保障。昆明经侦改革创新建立经济犯罪“黑名单”共享机制,设立 “黑名单”数据库,主动与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合作,互通共享涉假、涉税等情报信息数据,目前“黑名单”库共采集各类信息数据12511条。进一步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联系,建立账户紧急查控、批量查询和冻结协作制度,有效服务反恐、毒品犯罪、侵财类刑事犯罪及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查询1200次。

围绕服务群众,昆明经侦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设立经济犯罪受案中心,创新经侦“窗口”服务,出台《昆明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受案中心建设标准》,将各级经侦部门法制立案审查职能前移,与值班室合署办公,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并向群众提供经侦法律咨询服务。

目前,全市经侦部门70%以上挂牌受案中心,接待11257名群众(企业)报案1015起、咨询7656起,群众对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满意度大幅提升。

此外,昆明经侦落实警务公开,推行“全程公开”服务:制作《经济案件报案须知》宣传卡片,明确告知经侦部门案件管辖范围、受理程序,实现受案公开;及时告知报案群众案件立案、移送、破(撤)案、执行(变更)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等重大侦查办案进程情况,实现办案过程和结果公开。

今年来,昆明市经侦部门共回告群众1219余人次。三是丰富经侦宣传手段,提供“预警防范”服务。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现场三大宣传阵地,开展集中采访,加强经济犯罪预防宣传,通报全市打防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重点围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宣传预防犯罪、识假、防骗等知识;联合国税、地税、工商、食药监管、金融、烟草专卖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金融机构,出动3000余人次开展宣传,接待群众6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册),发送宣传短信60万余条,制作展板15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200余幅,群众防范经济犯罪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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