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日讯(成都中院 记者 杜玉全)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正式签署《关于加强沟通合作的工作备忘录》《关于建立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得以建立。
据了解,指导意见和备忘录就就不同主体间的主要证券期货纠纷类型的对接内容和对接方式、调解阶段、调解协议和信息共享等作了明确规定。此次非诉衔接指导意见和工作备忘录的签署,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诉讼与行业调解相结合的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模式。有利于依法、公正、高效处理证券期货纠纷,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此前在对于证券期货类非诉调解,在法院层面,法官对于此类纠纷的专业知识不够精通,往往时间周期较长。而在此对接机制建立后,对于业务非常熟悉的证监部门将提前介入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再将调解书送交法院,以产生法律效益。不成功的情况下,再直接进入诉讼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