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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宾川:巩固成果回应呼声 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发布时间:2014-11-19 13:47:48   作者:佚名   点击:

“这项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认真贯彻落实当前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政府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治国的举措,也是真正检验我县能否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方针的体现。”中共宾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矗,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邓明就宾川集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向记者介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时的话题。

多年来,由于宾川气候因素,大多摩托车驾乘人员在驾乘时形成了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顽症”。

随着宾川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摩托车已成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据统计,截止2014年9月底,宾川县拥有机动车121732辆,(其中摩托车101381辆,汽车20351辆),驾驶人87896人。然而,交通事故也成为意外伤害之首。

2013年宾川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89起,造成95人死亡,1122人受伤,财产损失870980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州的10.98%、 19.19%、 14.65%、1.40%。在如此众多的事故中,涉及摩托车事故占75%以上,不戴安全头盔又是众多致死原因之首。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集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穿拖鞋、打手机、多人乘骑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查严处势在必行。

“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宾川县委、县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县委、县政府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县委政府的首要位置,中心工作来抓,其目的就是把为民务实落实在行动上,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净化交通秩序,让群众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全面提升宾川文明交通秩序。”杨矗表示,这也是贯彻落实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推进宾川依法治县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宾川、法治宾川、和谐宾川和幸福宾川建设举措。

邓明中介绍,该县组织了公安、工商、教育、宣传、文化和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团结、协作、配合很有利。县纪检监察部门专门发出了通知,要求全县公职人员要率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戴好头盔,同时,如果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予以纪律问责;宣传部门做到每天的广播、电视、报纸都有摩托车整治内容,宣传面和宣传效率比较好;工商、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从摩托车销售这一关开始,就要求购买人员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教育、司法和公安交警部门积极组织学校开展“珍爱生命、戴好头盔、实现平安梦”校园宣传热潮,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进行集中宣传。

“此外,全县制作了近30万份宣传单和通过利用一些死亡、伤残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图片制作的交通事故警示宣传展板,进行全面发动宣传。通过展板、通告、宣传资料的方式,也通过州、县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对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为整治工作营造较为浓厚氛围。” 邓明中说。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赵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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