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生乘什么车上学 学校必须掌握
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了解掌握学生日常上放学的交通方式和交通方式变化情况,发生有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学生,要及时开展教育和通知家长(监护人)。据悉,市教育局严禁学校等组织、介绍不合规车辆和社会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和搭载学生。
须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程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科学制订教学计划,加强课堂管理,注重课堂效益和效果,明确授课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程、课时,通过安全知识传授、案例教育、互动式教学,使学生学会和掌握乘车、骑车、行走等户外活动时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知识和能力。我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将把学生交通安全关,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我市各学校须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校车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清晰的校车管理台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的选用管理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按要求和标准对校车车况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严禁校车“带病上路”和超员超载,保证人、车、物不带问题出校门。
不准使用面包车接送学生
按规定,学校和学校主办人、负责人,以及教职员工不得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野的”、“火三轮”、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无相应营运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不得组织、介绍不合规车辆和社会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和搭载学生。
市教育局强调,因教育教学安排,需要用车集中接送学生的,应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通过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车辆服务保障,同时要与提供车辆服务保障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责任,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上学交通方式要及时了解
我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加强家校沟通和学生相关信息采集工作,随时掌握学生日常上放学的交通方式和交通方式变化情况,建立电子台账,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工作,对有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学生,要及时开展教育和通知家长(监护人),告知其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事故后果,并单独签订针对性责任书,明确家长责任,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意识。学校尤其要高度关注针对学生有组织的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事件,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通报公安、交通等部门和街道办、乡镇政府,及时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