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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4元
发布时间:2014-11-13 21:29:47   作者:佚名   点击: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获悉:按照国家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开展的一体化住户调查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4元,同比增长9.6%;昆明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79.8元,同比增长11.2%。

城乡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快于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昆明市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速度比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高1.6个和3.2个百分点,比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高2.3个和3.9个百分点,意味着居民收入在国民经济的初次分配中占得比重在逐渐提高,这将有利于投资、消费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居民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继续高于城镇

前三季度,昆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79.8元,同比增长11.2%,快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拉动前三季度昆明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增加;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劳动力成本持续走高,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务工收入增长较快;农村低保、养老、医疗等社保标准陆续提高。

自2011年以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一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今年前三季度也继续保持了这样的趋势,这是收入分配制度在趋于改善的一个标志。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14年前三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4元,同比增长9.6%,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 个百分点。

据介绍,拉动前三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各级政府积极促进就业,城镇从业人数稳中有升;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及税收优惠政策效果显现,在岗职工工资保持稳定增长;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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