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年。20年来,我省把妇女、儿童的健康作为富民强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使全省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大步提升,截至去年底,我省婴儿死亡率下降至9.07‰,连续6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幼健康整体水平已居西部前列。
□石小宏 图片由省卫生计生委提供
制定法规 妇幼健康服务有了强保障
1996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力推动了妇幼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此后又进行了两次修订,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必须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母婴保健事业的投入,并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20年里,我省还专门印发两个10年《四川妇女发展纲要》、《四川儿童发展纲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健全体系 妇幼健康服务有了好基础
我省将妇幼保健网络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社区卫生建设、公立医院改革的大格局,整合资源,构建了以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至2013年,全省有妇幼保健机构200个,妇女儿童专科医院14个,妇幼人员20421人,形成了健全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妇幼保健网络。
同时,省卫生计生部门出台了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检查监督等多个制度性文件,规范和推动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的提供,将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规范建设 妇幼健康水平有了大提高
积极推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和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已有732家医疗保健机构达到国家爱婴医院和爱婴卫生院标准,53 家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省二甲妇幼保健院标准,建立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188个,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安全的妇幼健康服务。
同时,围绕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在农村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13年,全省婴儿死亡率降至9.07‰,连续6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年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1.77‰,首次低于全国水平值,并全面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近年来,还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自愿婚前检查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下降。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