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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探索建立法律援助长效机制 援助事项从6项扩至10项
发布时间:2014-10-22 13:19:31   作者:佚名   点击:

  我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庞莹

  近日,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乌鲁木齐工作站成立。至此,我省在省外建立的川籍务工人员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增加到13个,年内有望达到15个。

  在法治四川建设过程中,我省法律援助向深、广延伸,去年9月至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5万件,受援人数6.7万余人。其中,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2万件,为近2万名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金等2.5亿元。

  申请援助事项从6项扩至10项

  今年5月,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将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从6项扩大到10项,将群众关注的劳务纠纷、家庭暴力、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全部给予法律援助。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同时,我省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也进一步完善。目前,全省3422个乡镇司法所及工青妇残、各大中专院校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

  法律援助向省外延伸

  前不久,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条件成熟的300万以上人口市(州)和百万人口大县(市、区),在本市、县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建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省外务工人员有法律援助需求时,更愿意向家乡的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说,目前主要依托川籍在省外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其执业机构,川籍省外商会、支乡联谊会等民间组织,政府驻省外办事机构、驻外流动党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各地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探索建立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维权长效机制,如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深圳市龙岗区法律援助部门建立专门协作机制,合江县驻贵阳工作站通过进企业走访等形式,与1000余名合江籍务工人员、农民工代表、企业家建立稳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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