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解读之“依法行政”
本报记者 王玉姗 杜蕾
在《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中,依法行政部分共有12个指标,包括职责权限依法确定、政府职能转变到位、决策程序执行到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合法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审批高效便民、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市场环境公平开放、政府诚信建设加强、行政救济及时公正、行政权力接受监督等。
其中,职责权限依法确定中提到的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职能转变到位、行政执法机制完善中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受人关注。
[指标摘录]
●职责权限依法确定
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清晰合理,机构编制调整不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政府职能转变到位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实现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健全,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行政执法机制完善
行政执法权限依法界定,执法重心下移。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制定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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