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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贷市场民间金融机构抢份额 在滇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服务
发布时间:2014-10-19 17:26:52   作者:佚名   点击: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随着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开展,昆明作为经济龙头城市可谓受益良多,国外金融机构纷纷抢滩昆明市场。与此同时,一批民间小微借贷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从传统来看,国有金融机构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一系列金融改革政策相继出台之后,特别是沿边金改释放政策红利,金融开始适度向民间开放,让民间资本有机会可以参与其中,形成了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市场形态,有力地推动了云南省的经济建设。

与此同时,各在滇大型金融机构正加快金融创新服务应对新型民间金融机构的竞争,增加服务覆盖面,补充大型金融机构服务的盲区。

云南民间融资日趋活跃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融资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了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 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李权表示。

李权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增强了经济运行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满足部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法律法规缺失和行业监管缺位,民间融资基本上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其部分资金流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利率较高,有的已明显超出当地实体经济赢利水平和借款方实际承受能力,容易引发实体经济风险;其交易隐敝、高趋利性的特点也易诱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意见》的出台,《意见》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金融机构,民营金融发展迎来了巨大的机遇和空间。”李权表示,目前,云南省已成立了70余家融资登记机构、50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全省地方小微民营金融机构突破1000家。

据悉,为规范民间金融,云南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营金融机构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民间资本设立了27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5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两家金融服务公司。同时,云南省政府已经制定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引进来”和“走出去”。

民间融资占据银行信贷业务空间

李权表示,民间融资凭借其门槛低、方便、快捷、灵活、高效等特点,发展十分迅速,这种快速增长势必会占据银行的借贷空间。

“而商业银行贷款难,民间融资大量增多的现象不仅仅是由民间融资的众多优势造成的局面,也是由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局限所导致的。同样,民间融资的增加也给商业银行拓展客户造成了一定难度。”

他分析,由于商业银行贷款普遍门槛高,抵押担保要求严格并程序复杂,所以信贷集中和中小企业贷款难是当前金融市场的重要问题。民间融资在贷款金额、担保方式、定价商议等方面,都表现出了一定的优势。此外民间融资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有着查漏补缺的作用,在商业银行涉及不到的领域,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民间资金来补充,民间融资的出现弥补了商业银行信贷的不足,这样不仅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重要渠道,还有效地实现了民间资金的优化配置,将闲置资金配置到了最需要的地方。

“应辩证地看待民间融资对银行信贷的影响。”李权表示,根据我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单一借入方借入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借入方在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登记的融资行为尚未清偿完毕时,不得再次借入资金。借款人基本为中小微企业,对银行整体信贷业务冲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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